1.成品保護不善。購置的地下堵漏材料或已完工的地下堵漏層,由于保管不善,施工不慎造成破壞且未及時修補而造成滲漏。??2.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夠。混凝土保護層按規范要求應為厚, 但施工時常常由于不能保證而出現裂縫, 造成滲漏。??3.不重視細部的構造處理,對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預留接口、混凝土主體結構等部位采取的地下堵漏措施不當。??4.地下堵漏混凝土配合比在現場施工時配制不準確,特別是水灰比增大,使混凝土收縮大,出現裂縫引起滲漏。??5.混凝土養護不良造成早期失水嚴重,形成滲漏。??6.對混凝土圍護結構不采用地下堵漏混凝土,而只做柔性地下堵漏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