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報記者接到多位讀者打來的電話,訴說自家的房屋面臨拆遷,擔心拆遷方有不法舉動,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拆遷方面的問題,干著急!本報現就讀者關心的問題,采訪了在征地拆遷領域非常有名的凱諾拆遷律師團賈啟華律師,采訪內容整理如下:
記者:賈律師您好!請問凱諾拆遷律師團在辦理全國各地眾多的土地拆遷案件中,有哪些可以分享給即將或是正在面臨房屋拆遷的拆遷戶一些經驗或是忠告?
賈啟華律師:我們非常樂意分享。凱諾拆遷律師團在辦理全國各地的眾多的國有土地房屋拆遷案件中發現:拆遷戶在面對拆遷的時候,最關心的是政府能夠給我們補償多少?當然,這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補償款高,皆大歡喜,補償款少,那么雙方就可能出現糾紛,最終也可能需要通過聘請拆遷律師利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糾紛!然而,卻很少有拆遷戶清楚在房屋征收過程中,征收方都要履行哪些程序,公示哪些文件。正是因為對國有土地征收流程的不清楚,不重視,而導致之后得不到合理補償時的維權困難!
記者:既然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很容易被大家所忽略,那么,就請您為我們的讀者詳細講解這一方面的法律規定,可以嗎?
賈啟華律師:可以,向公眾做普法工作,這也是我們的律師應當承當的社會責任,我們責無旁貸。
記者:既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很容易被大家所忽略,您是否可以為我們的讀者詳細講解下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到底誰有權利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
賈啟華律師:關于這個問題,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規定,其主體為市、縣級人民政府,其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而組織實施的部門為: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或是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有其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記者:那作為拆遷方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在征收房屋時,它的征收理由又是什么?
賈啟華律師:國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的情形,其核心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何為公共利益?具體就包括: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2.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3.公共事業的需要;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5.舊城區改建的需要;6.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記者: 在征收主體明確,征收理由合法的情況下,政府在具體的征收房屋過程中都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賈啟華律師:政府征收房屋需要履行的具體流程,規定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第10條至16條,在這里,我們將會詳細為大家梳理流程,讓大家一目了然。
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其期限不得少于30日,之后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
再次,市、縣級人民政府會做出征收決定。要特別注意的是,在做出征收決定之前,還有兩個必須要履行的程序。第一、政府應該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如果涉及到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還應該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第二、征收補償費用應該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同樣,在做出征收決定之后,必須及時公告,在公告中應當載明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最后,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調查登記,具體內容包括: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在調查過程中,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最終的調查結果應當向被征收人公布。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被拆遷方與拆遷方各有一個義務:作為被征收人,在確定的征收范圍內,不得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的,不予補償。二、作為拆遷方:房屋征收部門應當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至此,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流程按照規定就都履行完畢了。
記者:謝謝賈啟華律師的詳細講解,我們的讀者一定會受益匪淺。采訪的最后,希望賈啟華律師可以給我們的讀者一些關于土地拆遷方面的建議。
賈啟華:我們認為,拆遷戶們面對政府的拆遷不需要過度的擔心受怕,不知所措。
在習總書記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法制背景下,政府采取一系列的行政行為,必須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尤其在房屋征收這樣關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情上更是要“有法必依”。如果政府違法強征強拆,法律一定會讓他們為自己的“任性”行為買單的!最后,希望大家可以通過我們的講解,更全面的了解拆遷,有任何困難,都可以聯系我們律所,凱諾拆遷律師團也將竭盡全力的幫助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