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對于一個家庭來說無疑是件大事,面對裝修公司高昂的裝修費,不少人為了"花小錢辦大事",會選擇私人裝修隊。而雙方在裝修前,基本不簽訂合同或協議,只是口頭約定,這樣一來,因裝修引發的糾紛就很難得到解決。市民韓女士便遇到這樣一件令她苦惱的事。
家中“被盜”報警
2013年,韓女士在勝利東街的富力云棲谷 B2 樓1單元買了一套房子。去年4月份,她請一名裝修工對屋子進行裝修。經過4個月的施工,裝修工作已經完成了一大半。但由于工人家中有事,在韓女士結完工錢后,這名工人便回了老家。裝修還未結束,剩下的裝修工作該怎么辦呢?對此,韓女士十分發愁。去年11月份,她在東興裝飾城一家名為“億諾熱水器”的商鋪購買熱水器時,在與該店老板趙先生的閑聊中談到此事。趙先生一聽,稱他認識不少裝修工人,可以幫韓女士找一個。韓女士一聽十分高興,便委托趙先生代為尋找。
今年1月9日,韓女士和趙先生推薦的裝修工侯師傅來到富力云棲谷的新房內。看完屋內的裝修情況后,韓女士和侯師傅口頭約定好了裝修價格,并按照侯師傅提出的要求,韓女士預先支付了裝修費1000元。1月12日,侯師傅認為與韓女士約定的裝修工作已經結束,要求韓女士支付剩下的工錢。但韓女士認為,侯師傅并沒有將約定的活干完,而且認為侯師傅干活不仔細,裝修工作有很多瑕疵。就此,雙方產生糾紛。2月6日下午,當韓女士來到富力云棲谷的新房時,驚訝地發現,家里的熱水器、天然氣灶和晾衣桿不見了蹤影。“家里進小偷了!”韓女士立即報警。之后,韓女士才弄明白,原來是侯師傅因拿不到工錢,竟將這些物品“盜走”了。
雙方“疙瘩”難解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富力云棲谷韓女士家的新房。只見屋內十分雜亂,衣柜、櫥柜等家具還沒有上漆,墻角還堆放著不少木工板。“我當時和侯師傅約定的是吊頂、門套、裝飾電視墻等五項工作,費用為5000元,但他只做了其中兩項,便向我要4000元。”韓女士氣憤地說,侯師傅曾經給她打過電話,還發短信威脅她,“如果不給工錢就將之前做的活拆掉”。而令韓女士沒想到的是,侯師傅竟然一氣之下,將新房內的熱水器、天然氣灶和晾衣桿“盜走”。“我發現家里被‘盜’后就報了警,但敦化坊派出所的民警稱這是經濟糾紛,答應給我調解。”韓女士郁悶地說,民警也聯系到了侯師傅,但經過調解,雙方還是各執一詞,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當韓女士再次聯系侯師傅時,侯師傅稱,他回了老家,可能暫時不來太原了。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侯師傅。侯師傅稱他在老家,對于韓女士所說的情況,他表示不能認同。“干活之前我和她已經口頭約定好了,否則她不會將家門鑰匙給我讓我裝修。”侯師傅稱,韓女士之所以不給工錢,是因為后悔當時約定的“工錢太高”。對此,他曾多次給韓女士打電話、發短信,但韓女士態度強硬不予理睬。無奈,他只好報警,但警方稱這是經濟糾紛,讓他和韓女士協商解決此事。見錢無法要回,他一氣之下便將韓女士新房內的物品搬走,希望韓女士能給工錢,沒想到韓女士竟然報了警。
在采訪中,當記者詢問韓女士為何當時不簽訂合同時,韓女士說:“錢數不多,其他人家找工人裝潢也是這樣口頭約定的。”
“協議”落到紙面
對此,記者通過街頭“小廣告”聯系到了幾名裝修師傅。經過采訪了解到,這些私人裝修隊主要是靠熟人、朋友、客戶之間介紹生意。他們之所以能生存下來,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有些人貪便宜的心理。而這些私人裝修隊往往不會和客戶簽訂合同。即便是簽訂了合同,當發生問題時,由于這些私人裝修隊無固定辦公場所,客戶也很難維權。
那么侯師傅的行為是否構成盜竊?對此,山西得天利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認為,根據刑法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而如果按照侯師傅的說法,其事先告知對方,并以討要工錢為目的,顯然不構成盜竊。但以這種方式討要工錢實在欠妥。對于韓女士和侯師傅的“口頭協議”,李律師則表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是受法律保護的。但由于“口頭協議”存在認定難、舉證難等問題,使得在處理此類問題時,會顯得非常棘手,面對這種局面要么雙方協商解決,實在無法協商只有請第三方鑒定機構來判定。他建議廣大市民,在溝通交易前,一定要談好具體事宜,簽訂正規合同,依照合同辦事,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本報記者郭曉華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