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省消委會18日發布今年一季度消費投訴情況分析。據統計,全省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今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1459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283.27萬元。其中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的投訴1362件,加倍賠償金額5.81萬元。
根據投訴分析,今年一季度移動通訊、網絡游戲、展銷產品、電視購物、整形美容、旅游購物及房屋裝修等領域問題較為突出,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仍高居榜首,投訴量達4762件,占投訴總量的22.19%。
省消委會負責人表示,一季度全省消委會接到的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中,按投訴數量由多到少依次是通訊類產品2971件,占比62.39%;計算機類產品480件,占比10.08%;視聽產品428件,占比8.99%;廚房類電器376件,占比7.90%。
“由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手機等通訊類產品因其消費者持有量大、使用頻率高等因素,投訴比例最高,在家電類產品的投訴中占一半以上。”上述負責人表示,該類產品的投訴主要集中在質量問題和售后服務,分別占到通訊類投訴的50.86%和29.21%。
在省消委會提供的本季度消費者投訴典型案例中,魅族手機與廣州百腦匯電腦城分別因售后服務及產品貨不對板問題榜上有名。據介紹,消費者龍先生購買魅族手機后,第二天手機頻繁死機、黑屏,客服和廠家互相推諉導致手機滯留快遞公司長達一個月之久仍未得到解決。
此外,多位消費者向消委會投訴在廣州百腦匯電腦城購買電腦等產品貨不對板。商家首先和消費者就某品牌型號的電腦進行議價,雙方達成協議后,商家要求消費者先行付款,自己去倉庫拿貨,消費者付款后銷售單上只是模糊地標明電腦等產品,并不明示型號配置,等貨到后消費者才發現不是自己要的型號,而此時商家卻不予退款,并堅稱該型號就是當初與消費者約定的型號。
為此,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一定要看清產品型號配置,且要等拿到貨品后再付款,避免上當受騙。(實習編輯 孟璇)